力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作用。因为只有作用,才能改变物体速度的大小或方向,或改变物体的形状。力的作用效果包括:力可以改变物体的形状,使物体发生形变、力可以改变物体的运动状态(速度大小、运动方向,两者至少有一个会发生改变)、力使物体保持匀变速不变。
力的性质1.物质性:力是物体(物质、质量)对物体(物质、质量)的作用,一个物体受到力的作用,一定有另一个物体对它施加这种作用,力是不能摆脱物体而独立存在的。
2.相互性(相互作用力):任何两个物体之间的作用总是相互的,施力物体同时也一定是受力物体。只要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施加了力,受力物体反过来也肯定会给施力物体增加一个力。
(产生条件:力大小相等(合力为零处于无方向静止运动状态)或不相等,方向相反,作用在两个不同的物体上,且作用在同一直线上。简单概括为:异物、等值、反向、共线。一对相互作用力必然是同时产生,同时消失的。)
3.矢量性:力是矢量,既有大小又有方向。
4.同时性:力同时产生,同时消失。
5.独立性:一个力的作用并不影响另一个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