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d的过去分词是found。Find动词有发现;找到;认为;觉得;感到;裁决;判的意思。
英:[faɪnd];美:[faɪnd]
v. (意外或偶然地)发现,碰到;找到;找回;(经寻找、研究或思考)发现,查明,找出,求得
n.发现物,被发现的人(尤指有趣、有价值或有用者)
第三人称单数:finds;现在分词:finding;过去式:found;过去分词:found
find的用法1.find的基本意思是“发现,找到”,作“发现”解时指发现已存在而以前不知道的事物,作“找到”解时指找到了所寻找的东西,知道了其下落,强调寻找的结果。引申可作“查明”“偶然遇见”“供给”“到达”“努力获得”“知道…是有的”等解。用于法律术语还可表示“裁决”。
2.find主要用作及物动词,可接名词、代词、带疑问词的动词不定式或从句作宾语,也可接双宾语,其间接宾语可以转换为介词for的宾语,可用于被动结构。
3.find还可接以动词不定式或“(to be+) adj./v -ed/ v -ing/ prep. -phrase”充当补足语的复合宾语。接现在分词时表示动作正在进行,接过去分词表示动作已经完成,接动词不定式则表示看到动作的全部过程,不定式符号to可有可无,to则不可省略,但可省略to 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