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ng的过去式是brought ,过去分词是brought。bring作动词时意为“拿来;带来;促使;引起;使某人处于某种情况或境地”,作名词时意为“人名;(英、瑞典)布林”。
英:[brɪŋ];美:[brɪŋ]
v.带…到某处;带来;取来;提供;供给;导致;引起
第三人称单数:brings;现在分词:bringing;过去式:brough;过去分词:brought
bring的用法用法1:bring最基本的意思是“将人或物带至讲话人或听话人所在之处”,是及物动词,可接表示人、物或抽象事物的名词或代词作宾语,也可接双宾语,其间接宾语可以由介词to引出,但不能用for,用for时表示“为某人带来…”。
用法2:bring可用作使役动词,表示“促使,说服”,常跟反身代词作宾语,也可跟形容词、以动词不定式的复合结构或介词短语充当补足语的复合宾语。
用法3:bring作“引起”解时,可接以现在分词、过去分词充当补足语的复合宾语。
用法4:bring是个非延续性动词,在肯定句中一般不与表示一段时间的状语连用。
用法5:在书面语中, bring out可引出直接引语,作“说(出)”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