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在文言文中的用法为:动词,本义,出、进、发展;动词,往,到......去;、助词,表示之前后之交集,常可译作的;代词,他,她,它(们);作宾语前置(倒装句)的标志;用在句末补足音节,无实义;用在句中(常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不翻译。
文言文之用法
⑴[代词]他,她,它(们)。例:
①人皆吊之。(之:他,指上文善术者)
②以刀劈狼首,数刀毙之。(之:它,指狼。)
⑵翻译为:的。例:
①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
②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
⑶[动词]往,到......去。例:
①于是弃其家走之关中。
②诸将请所之。
⑷这,此。例:
①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
②公输盘为楚造云梯之械。
⑸作宾语前置(倒装句)的标志。例:
①何陋之有?
②宋何罪之有?
⑹我。例:
①君将哀而生之乎?
②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
⑺用在句末补足音节,无实义。例:
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本义项指后一个之。)
⑻用在主谓结构中,表示了消句子独立性。例:
①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②乐郊乐郊,谁之永号!
⑼作定语后置的标志。例:
①云之崔嵬。
②人又谁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
⑽用在句中(常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不翻译。
①备他盗之出入与非常也。
②皮之不存,毛将安附焉?
之的基本字义
1.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之心。
2.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之计。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3.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4.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之度外。等闲视之。
5.代词,这,那:“之二虫,又何知”。
6.虚用,无所指:久而久之。
7.往,到:“吾欲之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