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质量是物体所具有的一种物理属性,是物质的量的量度,它是一个正的标量。质量分为惯性质量和引力质量。自然界中的任何物质既有惯性质量又有引力质量。
质量是物理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它的含义和内容随着科学的发展而不断清晰和充实。最初,牛顿把质量说成是物质的数量,即物质多少的量度。
在牛顿力学中,给定的物体具有一定的惯性质量(用字母表示),它作为一个与时间和空间位置无关的常数出现在牛顿力学第二定律之中:F=ma(物体加速度的大小a与所受力F的大小成正比,比例系数m称为该物体的惯性质量)。惯性质量是物体惯性的量度:对于m越大的物体,就越难改变其运动状态(速度)。
在牛顿力学中,没有惯性质量等于零的物体存在。在狭义相对论中,惯性质量又细分为静质量、动质量、相对论质量(总质量)。相对论质量与静质量的差称为动质量。
对于可以在实验室里测试的物体,惯性质量和引力质量相等。20世纪,爱因斯坦在广义相对论中提出等效原理就是以惯性质量和引力质量相等这一前提为依据的。可以认为,一切与广义相对论有关的观察和实验的精确结果都可以看成是这两种质量相等的证明。因此,惯性质量和引力质量是表征物体内在性质的同一个物理量的不同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