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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词的用法

时间:2020-09-19 01:08:21

  虚词必须依附于实词或语句,表示语法意义、不能单独成句,不能单独作语法成分、不能重叠。句首一般是语气副词;在句中,动词后一般是代词;在名(代)词后一般是语气副词。作语助词的“也、矣、焉、哉”,在疑问句末助疑问语气,在感叹句末助感叹语气,在陈述句末助陈述语气。

  虚词的用法

  一、而

  1.连词:可连结词、短语和分句,表示多种关系。

  (1)表并列关系。

  (2)表递进关系。

  (3)表承接关系。

  (4)表转折关系。

  (5)表假设关系。

  (6)表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词。

  (7)表示因果关系。

  (8)表示目的关系。

  (9)为下文提出更甚的事情作衬托,常与“何况”“而况”相呼应,表递进。

  2.代词:只用作第二人称,通“尔”,一般作定语,也可作主语。

  3.通“如”:好像,如同。如:军惊而坏都舍。

  二、何

  1.疑问代词

  (1)单独用作谓语,问原因,后面带有语气助词 “哉”“也”。

  (2)用作前置的宾语,问处所或事物。

  (3)用作定语。

  (4)用作状语,常表示反问。

  2.副词:表程度,常用在形容词前。

  3.构成复音虚词“何如”“何以”。

  三、乎

  1.语气助词

  (1)表疑问语气。

  (2)表反问语气。相当于“呢”。

  2.介词:用法相当于“于”。

  3.作形容词词尾。

  四、乃

  1.副词

  (1)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的顺承或时间上的紧接。

  (2)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是逆转相背的。

  (3)表示对事物范围的一种限制。

  (4)用在判断句中,起确认作用。

  2.人称代词:第二人称,作定语或主语,不作宾语。

  五、其

  1.人称代词

  (1)作第三人称代词。可代人、代事物,作领属性定语。

  (2)作第三人称代词。一般代人,作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

  (3)活用为第一人称或第二人称。

  (4)指示代词。表远指,作定语。

  (5)指示代词。后面多是数词。

  2.副词:放在句首或句中,常和句末的语气助词配合,表语气。

  3.连词

  (1)表选择,两个“其”连用。

  (2)表假设。

  4.助词,起调节音节的作用。

  六、且

  1.连词

  (1)表递进关系。

  (2)表并列关系。一般连接两个动词或形容词。

  2.副词

  (1)表动作或情况就要发生。

  (2)表接近某个时间或数字。

  (3)表短暂时间。

  七、若

  1.代词

  (1)、作第二人称。做主语或定语。

  (2)、表近指。相当于“这”“这样”“如此”。

  2.连词

  (1)、表假设。

  (2)、表选择。

  3.动词,像,好像。

  八、所

  1.助词:放在动词前,同动词结合,组成“所”字结构;“所”字结构是名词性短语,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的情况”等。

  2.“为”和“所”呼应,组成为……所……的格式,表示被动。

  ⒊“所以”连用

  ⑴、表原因。

  ⑵、表根据、依靠或凭借。

  4.名词: 表处所,地方。

  九、为

  1.介词:表被动时读二声,其它读四声。

  (1)表对象。

  (2)表替给。

  (3)表时间。

  (4)表目的。

  (5)表原因。

  (6)表被动。“为”引进的是动作行为的施动者,有时也可不出现施动者,有时跟“所”结合,构成“为所”或“为……所”被动式 。

  2.助词:读二声,放在疑问句末,表反问。

  十、焉

  1.语气助词:用在句末,表陈述或反问语气,用在句中,表提顿,相当于“也”。

  2.代词

  (1)相当于“之”,作宾语。

  (2)疑问代词。作状语。

  3.兼词。一种兼“于+何”,作状语。一种兼“于+是”或“于+之”,用在句末作补语。

  4.作词尾。

  十一、也

  1.表示判断语气的。

  2.表示肯定语气的。

  3.表示疑问语气的。

  4.表示感叹语气的。

  5.用在句中,表示停顿,以舒缓语气。

  十二、以

  1.介词。

  (一)表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

  (二)起提宾作用,把。

  (三)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

  (四)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

  (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

  2.用作连词。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

  (一)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

  (二)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

  (三)表示目的关系,以后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

  (四)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

  (五)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语。

  十三、因

  1.用作介词。介绍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依据、方式。

  2.用作连词。表示顺接上文。

  十四、于

  1.引进动作的时间、处所、范围、对象、方面、原因等。

  2.放在形容词之后,表示比较。

  3.放在动词之后,引进行为的主动者,有时动词前还有见、受等字和它相应。

  4.复音虚词于是,用法与现代汉语的于是不完全相同。

  十五、与

  1.作连词。相当于和、跟、同。

  2.助词。通常写作欤。

  (一)助疑问语气,用法大致和乎相同,但语气比较委婉。

  (二)助感叹语气。

  十六、则

  1.用作连词,可表示多种关系。

  (二)表示假设关系。有的用在前一分句,引出假设的情况,相当于假使如果;有的用于后面的分句,表示假设或推断的结果,相当于那么就。

  (三)表示并列关系。这种用法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连用,每个则字都用在意思相对、结构相似的一个分句里,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句之间是并列关系(不是表示两个词之间)。

  (四)表示转折、让步关系。表示意思有转折时,则字用在后一分句;表示姑且承认一件事,预备下句转入正意时,则字用在前一分句。

  2.副词。用在判断句中,起强调和确认作用。

  十七、者

  (一)助词,主要有两种用法。一种是附在别的词或短语之后,组成名词性短语。

  (二)者的另一种用法是放在一个词或一组词后边,起提顿作用,先用……者提出在说明的事物,稍微停顿一下,然后说明或论断。

  (三)者有时放在时间副词之后,起语助作用。

  (四)者有时放在数词后边。

  十八、之

  1.用作代词

  2.用作助词

  3.用作动词

  实词和虚词的区别

  实词有实在意义,能够单独充当句子成分一般能单独回答问题。实词包括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代词六类。在文言文中,实词是大量的,掌握较多的文言实词,是提高阅读文言文能力的关键。

  虚词是不能单独充当句法成分的词,有连接或附着各类实词的语法意义。根据能同哪些实词或短语发生关系,发生什么样的关系,可以把虚词分为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和拟声词六类。

  古虚词是在汉语中没有实际意义的字,其中一部分相当于现代的虚词。虚词不能独立成句,只有配合实词来完成语法结构。虚词对实词有协助作用,这类词包含介、连、助、叹、副、象声六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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