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寒假里,我经历了好多事,但有一件事使我难以忘怀。
那天,天气不错,妈妈带我去买衣服。当我走了一段路,觉得有点饿了,我就向妈妈要了二十元钱,去买汉堡吃。谁知营业员阿姨在忙乱之中竟多找给我五块钱。我刚想把钱退还给营业员阿姨时,转念一想,反正没人知道,这钱不要白不要,我就先帮你“保管”吧。
一连过去了好几天。这天我去商店买东西。我刚要付钱时,就听到那位营业员阿姨,在讲今天上午,有一个和我差不多的孩子,多拿了十元钱,转身就走,这样我只能用自己的钱补进去了。还不时的埋怨说:“再让我见到他,一定饶不了他。”我听到后便跑开了。为了告别“提心吊胆”的日子,我决定把钱还掉。于是,我又一次来到汉堡店,看到了那位阿姨,我就悄悄的放在柜台前转身就走。当我走出汉堡店的那一瞬间,我整个人顿时轻松了许多。
唉!这真是应验了一句话;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我今后再也不做这样的事了,以免受到良心的谴责。同学们,我们以后都要做一名有道德,懂礼貌的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