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分为三种类型,分别为高等职业学校,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大专;中等职业学校,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中专;职业技能学校,也就是常说的技校。大专毕业获得的是大学专科学历,中专毕业获得中专学历,技校本身没有颁发学历的资质,但是其毕业证书相当于中专同等学力。
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修完专业所规定的课程、且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并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高职高专院校的专科毕业证书,前一个时期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内芯、并授权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验印。随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高职高专院校的专科毕业证书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由学校颁发。
职业学校等级初等
初等职业学校是在完成小学教育的基础上实行的职业学校教育。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这是提高国民素质和整个民族文化素质的要求,各级政府应当保证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行。我国绝大多数地区能够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但是在一些老少边穷地区,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有一定困难,因此,在完成小学教育以后,可以通过举办初等职业中学,进行职业学校教育,为当地培养实用人才。
中等
中等职业学校是在完成初中教育的基础上实行职业教育的学校。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共有四类:
(1)中等专业学校(简称“中专”) 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一般三年。传统的培养目标是中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小学教师。改革开放以来,培养目标已扩大到各类技能型人才。
(2)技工学校(简称“技校”) 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以3年为主,培养目标是中、初级技术工人。
(3)职业高级中学(简称“职业高中”、“职高”)在改革教育结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中等职业学校,大部分由普通中学改建而成,一般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以3年为主。培养目标与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类似,以生产服务一线的操作人员为主。
(4)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简称“成人中专”) 改革开放以后发展起来的中等职业学校,最早定位是把有初中文化程度的成年人(主要是在职人员)培养成中等技术人员。学制二年或三年。
高等
高等职业学校是在完成高中教育的基础上实行职业教育的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简称“高职”,是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普通高校。招生对象是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与高中同等学历的人员,基本学制为三年。高等职业教育是在专科教育阶段进行的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主体。其定位是在完全中等教育的基础上培养出一批具有大学知识,而又有一定专业技术和技能的人才,其知识的讲授是以能用为度,实用为本。高等职业学校在对学生进行专科程度文化知识教育的同时,根据职业岗位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实施职业知识与职业技能教育。
我国高等职业学校只有一类: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国高等院校的一级学院,等同于高等专科学校,并逐渐开始取代高等专科学校。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要内容,在大学录取顺序中为统招第四批、普通专升本招生,也是“三校生”(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单考单招的录取院校,同时一些普通高校专升本的教学工作也安排在某某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是地方性的高等院校,在没有地方性大学或学院覆盖的地方作为筹备地方大学而存在,也可以作为地方性大学或学院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