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选择的实质简单的讲就是同一群体内的不同个体具有性状差异,通过自然环境的选择淘汰不利性状,保留有利性状。自然选择指生物在生存斗争中适者生存、不适者被淘汰的现象,最初由C·R·达尔文提出。
自然选择的实质是保留种群的有利基因,不决定新基因的产生。自然选择过程是一个长期的、缓慢的、连续的过程。由于生存斗争不断地进行,因而自然选择也是不断地进行,通过一代代的生存环境的选择作用,物种变异被定向地向着一个方向积累,于是性状逐渐和原来的祖先不同了,这样,新的物种就形成了。
达尔文从生物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观点出发,认为生物的变异、遗传和自然选择作用能导致生物的适应性改变。自然选择由于有充分的科学事实作根据,所以能经受住时间的考验,百余年来在学术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自然选择的结果就是创造出了琳琅满目的物种,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的菌类到无比复杂而智慧的人类,并且不同等级的生物共存在一起。